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要求,需全校每位教职员工参与“线上” 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7月14日-8月31日
(二)参与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三)学习方式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
(四)学习内容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教师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根基。
2.师德学习教育。通过专家解读从业禁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意识;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3.数字素养提升。学习《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提高数字化意识,掌握常见教育教学数字化工具及其应用,提升教师数字素养,助力教育数字化转型。
4.科学素养提升。汇聚“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线下培训资源,面向全国教师学习共享,助力教师提高科学素养,增强科学教育意识,提升科学教育指导能力。
5.综合育人能力提升。掌握校园常用急救知识,提高校园欺凌的防范与处置能力,营造安全健康的育人环境。从阅读课程开发、分级阅读策略等方面提高教师的学生阅读指导能力,建设书香校园。
6.提高学科教学能力。聚焦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等提供专题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五)学时认定
10学时(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六)学习要求
学习完后,以院/部为单位,提交电子学习证书纸质版和学习过程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总结+学习照片),于9月8日前交于人事处黄老师存档备查(评估需要)。
(七)学习管理
1.各院/部应广泛动员,组成单位成员积极学习;
2.学校人事处应充分利用后台管理账号、掌握并督促各老师的学习情况。没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习的、没及时上交学习证书和学习过程性证明材料的,将呈报上级作为转正、评优、考核等依据不予认定。
(八)操作方式
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 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 10 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用户注册,见附件《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步骤》。
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