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德交院字〔2023〕8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和二级单位自主申报、经学校2023年第27次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评议,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起2024年1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3111841494。
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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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