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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3日 来源:图书馆 浏览数:1235

读者入馆须知

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

1. 校内读者凭有效校园卡入馆;严禁使用他人有效证件入馆。

2. 保持图书馆安静,严禁在馆内喧哗、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3. 保持图书馆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

4.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和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5. 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及撕页,否则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买不到相同版本书刊的,按丢失书刊赔偿;严禁将未办理出借手续的图书携带出馆。

6. 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爱护建筑、家具和设施设备,若损坏应予以赔偿。

7. 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在书(刊)架上取书(刊),每人每次请不要超过两册;翻阅过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不必自行归架,以免错架;请勿在书架之间自习,严禁拆卸书架。

8. 讲文明,守礼貌,着装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及响底鞋等入馆。请勿在馆内躺卧,不得有有碍观瞻之举。

9. 未经图书馆同意,严禁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10. 参观人员请提前与图书馆联系,并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登记入馆。入馆人多时,请自觉排队,按序进馆。推销人员、市场调查人员、宠物谢绝入馆。10岁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入馆。

11. 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经过出口通道时,如遇安保系统报警,或值班人员抽查,读者应积极配合接受检查。

12. 请读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若有违反经教育无效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信息

招办电话:0838-8110666 0838-8110555

校长办公室电话:0838-8110506

校区地址: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南段196号

邮编:6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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