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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196号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由教务处、招生处、纪检监察、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以负责单独招生各项日常工作。
(四)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应于2023年3月1日 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5787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帐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官网(),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各类考生在确认专业时,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考生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南段196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面试)。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31日9:00—4月4日17:00在我院官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补录并公示。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
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六)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招生处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838-8110666 0838-8110555
咨询Q Q: 800178785 239239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