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1级高职扩招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1级高职扩招学生须按照要求完成实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实习资料提交给实习指导老师,实习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一、实习资料清单
(一) 岗位实习资料
1、《岗位实习申请表》
2、《学生岗位实习协议》
3、《学生岗位实习安全承诺书》
4、《校外实习手册》
(二)认识实习资料:《学生认知实习成绩鉴定表》
二、实习指导老师
专业 | 班级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工程技术(扩招)2021-01班 | 朱晶 | 18072757754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扩招)2021-01班 | 于佳 | 1828108284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扩招)2021-01班 | 王一霏 | 1539777472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扩招)2021-01班 | 田苗玉 | 18788971917 |
现代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扩招)2021-01班 | 黄琳 | 17760970083 |
会计信息管理 | 会计信息管理(扩招)2021-01班 | 王玙 | 18142503179 |
智能控制技术 | 智能控制技术(扩招)2021-01班 | 唐鑫 | 18200133592 |
三、注意事项
(一)如果学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实习资料,课程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岗位实习、认识实习课程学分,根据《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的学生在最长修业期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结业证书”。
(二)根据《57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入口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学制即学生标准修业年限,最长修业期即学生学习的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最长修业期为:规定学制+延长学习年限(3年)。超出最长修业期仍未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学校按“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